在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之前,存在非增值税项目,如在建工程。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后是否仍存在非增值税税目?我们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国家高速网络高速公路的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经营分支机构较多,且不是独立法人。高速公路的建设大约需要3-5年。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主要负责支付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整个施工过程基本没有产出。我们是否应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保留投入使用后扣除进项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定义,非增值应税服务是指在运输、建设、金融保险、邮电等税收征收范围内的服务,应缴纳营业税的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业。由于营业税已全面改为增值税,且无营业税,因此自然不存在符合上述定义的非增值税应税服务。这可以从不可扣除项目的范围中看出。。。检查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