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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委托关联企业开发新技术。在增加和扣除研发费用时,您是否只需要提供受托人开具的发票?

  • 财税问答
  • 2021-07-08
  • 云小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增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明细。因此,在增减研发费用时,除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外,还应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明细。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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