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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申请个人所得税时,招收残疾职工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是否需要向分局提交申报材料?

  • 财税问答
  • 2021-07-08
  • 云小编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烈士个人所得税减免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1号公告)规定,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孤儿、老年人、烈士以“申报代替备案,保留资料备查”的方式实施。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只需保存孤儿、老人、烈士家属证明复印件备查,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材料。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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