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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我们签订了合同并开具了进度款发票。现在它已成为一个普通纳税人。在合同签订期间,余额是由小规模纳税人支付还是由普通纳税人支付?

  • 财税问答
  • 2021-05-28
  • 云小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5条:“增值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一)纳税人作出应税行为并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证据的日期;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销售款项的收据是指纳税人销售的无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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