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在线课程]金融人士需要100%!企业会计处理中税务自检要点!
[免费在线课程]金融人士需要100%!企业会计处理中税务自检要点!2019年8月29日来源:阅读(9876)前言,因为我国在计量和核算企业经济业务时采用财务会计而非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各项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基础,而税务会计则以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和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为基础。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会计基础不同,同一经济业务的计量和会计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当存在不一致时,会计和税法之间就会存在差异。在纳税申报中,必须根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以规避纳税风险。鉴于此,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普通账户的税务自查,主要检查企业收入和成本计算是否正确,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纳税。今天,小橙将带您通过对案例的全面分析,了解如何进行税务自查!一家工业制造企业为规避税收风险而进行的账目自查分析案例介绍一家玩具制造企业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员工近200人。该公司从事玩具生产,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首席财务官组织财务经理和税务经理检查其纳税情况。发现:企业增值税负税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销售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为什么增值税负税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检查人员检查了该公司的进项税专用发票,没有发现进项税超额扣除的问题。检查人员翻阅了相关账簿,在查看记账凭证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会计分录: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发出商品成品差异这一分录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根据正常会计核算,贷款人“发出商品”对应的借方应为“主营业务成本”。这是怎样的“银行存款”。检查人员认为这个条目有问题。(1)在自查发现问题的原因并发现上述问题后,财务总监致电主管会计的会计,询问会计处理的原因。经同一查询,发现财务人员的会计处理水平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销售商品时开具发票,与客户结算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即发出货物时,借入:发出货物;信用:库存商品。开具发票时,借方:应收账款;抵免: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同时,借方:主营业务成本;信用:发货。收到付款后,借记:银行存款;信用:应收账款。第二,如果销售商品未开具发票,则不确认收入,不结转成本,毛利计入“产成品差异”。即发出货物时,借入:发出货物;信用:库存商品。收到付款后,借记:银行存款;信用:发出商品和产成品之间的差额。(2)涉税风险分析企业根据上述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主要以开具发票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间,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进项税额已全额抵扣,导致增值税负税率较低,这是一种涉税风险,因为通过咨询企业的交易合同和货物付款结算方式存在涉税风险,发现以下情况:货物已交付、未收到或开具发票,但合同中未约定分期付款的;货物交付时无发票,但合同中有分期付款协议;货物已交付,付款已收到,但发票尚未开具。上述情况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不同。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九条第(一)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义务发生在收到货款或者取得货款凭证之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发票开具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项领用凭证的指定日期如下:,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项报销凭证之日为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之日,无论货物是否发出;第二,以托收承诺和委托银行托收方式销售货物之日为货物发出之日和托收手续完成之日;第三,以赊销和分期收款的日期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之日为准;第四,预付款销售之日为货物发出之日,但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的生产、销售期限超过12个月的,为收到预付款之日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到日期;第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日期,为收到委托单位的委托清单或者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日期。如果未收到寄售清单和货物付款,则寄售货物的签发日期为180天;第六,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货物销售行为的,以货物转让之日为准。“根据上述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总监要求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税务核算,调整相关会计分录,确认收入,使进项税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正常水平,补足价值111952.06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8075.32元,通过税务自检,避免了未来税务稽查带来的滞纳金和罚款风险。小橙以您的案例分析账户的自我检查,以避免税务风险。你觉得你还有更多的意义吗?想学习如何自我反省吗?向您推荐有限和免费的课程~专家和名师来教您!这门课程适合你:1。想听听如何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进行企业税务自查;2.想知道在企业会计科目中会发现哪些税务风险点;3.想学习如何调整“自救”帐户。。。点击下面的图片立即收听课程!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