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每日学习·第44天-预付卡会计处理

  • 财税问答
  • 2021-05-05
  • 云小编
每日学习·第44天-预付卡会计处理2019年9月3日来源:宽谷财税信息与中国税务报告阅读(7319)在【每日学习】第41期中,我们分享了“月饼费”的处理方式。后来,一个小伙伴留言说:“我们公司今年送的是一张购物卡,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超市购物卡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的规定办理;加油卡不是单一用途的商业预付卡,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办理。在此期间,我们将首先分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燃油卡等卡的处理等问题。见下一节内容一。预付卡业务各个环节的纳税和开票。1.开具、充值无需纳税,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替专用发票。2.实际消费时应纳税,不得开具发票。3.售卡人与商户结算时,无需纳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二、信用卡卖家的会计处理1。销售购物卡时,应根据收到的金额开具增值税通用发票。开具发票时,货物和服务的税号为“601”,属于“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无税”;【会计处理分录】借方:银行存款贷方:预收款2。持卡人消费该卡时,出卖人应当按照销售商品的售价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时,无法向持卡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会计处理分录】借方:预收款;信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三、购卡人的会计处理1。开具/充值【会计处理分录】时借方:预付款,贷方:银行存单附件,预付卡销售/充值普通增值税发票,批准文件。2.实际消费时,【会计处理分录】借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或办公费或福利费/固定资产贷方:预付款,四、不同用途的税务处理,1。购卡、赠送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的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招待费范畴。企业应根据购入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及相关礼品明细,扣除税前业务招待费。个人所得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按“意外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购卡作为一种促销方式呈现给客户。企业所得税:企业购买预付卡时,在销售产品时以购买礼品的形式将预付卡赠送给客户。例如,当消费超过XX时,可以提供具有XX配额的预付卡。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和相关礼品明细,根据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3、作为购卡福利支付给职工的企业所得税: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企业购买预付卡时,凭发票及相关礼品明细,扣除员工税前福利。个人所得税:按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4、购卡公司消费的企业所得税:企业购卡自用的预付卡,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进行税前扣除,但在购卡阶段不能根据发票进行税前扣除,但应根据实际消费阶段的相关单据(不是发票,发票不能重复领用,在充值时已领用)。分享完本期内容后,下次再见!有许多会计问题。如果在分享小桔子的过程中有遗漏或不足之处,欢迎您在留言区进行交流并提出建议!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