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期橙色每周注射检查大纲中增加了三个新标准!
第22期橙色每周注射检查大纲中增加了三个新标准!2019年3月28日来源:阅读(22945)█ 四月宣言日历█ 本周财税信息1。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指出中国将在2019年底前将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般来说,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生育即将纳入医疗,“五险”将成为“四险”。国家医疗保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员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具良好发票”的通知,4月1日后各级税务机关可随时为企业拉单。一旦有旧税率的发票,要逐一核实分析原因。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从业务源头控制税收风险。合同条款旨在以不含税的价格签订合同。同时,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税率降低到经营环节的有关政策公告》,减税工作启动。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衔接、房地产一次性扣款、增值税纳税申报等问题,以及申请加减政策所需的信息。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决定取消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身份证明、结业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规范性文件设置的73份证明材料;工伤登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时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5。2019年CPA审查大纲增加了三项新的政府会计准则:1资产减值删除了“个别和合并报告中的处理”;2、参照本条例增加《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第8号》、《第9号》。█ 本周,中城海华税务代理事务所提供了以下问题的答案。1.我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去年对方发给我的实物票变成了特价票,我直接交代了。这有什么影响?不行,我不能用特价票结账吗?我该怎么办?答:如果你能记账,普通纳税人可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特别发票。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需进行发票认证,形成扣留票。也就是说,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审计系统中,提示为“缺少发票”:有存根信息(出票人通过复制纳税申报单将存根信息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扣除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证明)。第二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遗失发票”信息,买方税务机关应查明未扣除的原因,无其他影响。2.员工因参加现场培训而发生的食宿费用能否计入员工教育基金?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税[2006]317号),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1、入职培训和转岗培训;2、各种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水平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六)企业组织员工外训的支出;7、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的费用;8.购置教学设备和设施;9、员工自学成才奖励费;10、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其他与职工教育有关的费用。因此,员工因参加现场培训而发生的食宿费用不计入员工教育基金。3、个人所得税退税手续费如何办理?A: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收代收的纳税人口头提出“三代”手续费缴纳申请,并告知纳税人身份证号、缴纳期限和联系电话。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通知信息打印第三代手续费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手续费申请表”)。2.纳税人核对《服务费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如银行账户信息、纳税明细等)后,在最后一页由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发票(请在发票上注明税种、重现期、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纳税人无发票,请到税务局代开发票)4.收到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否属于居民与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A: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视为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项所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贵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的,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5.扣缴义务人能否申请税务机关查补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17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的税款,按年缴纳2%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查处补缴或责令扣除的税款。如有更为热门的问题,请登录[橙色财税应用程序]本月更新课程★ [免费课程]超重磅!16%到13%,如何获得2万亿减税的“红包”?点击图片立即上课★ 【免费课程】在税费改革的新一年,分析结算和支付风险的预警和防御措施。点击图片立即上课。橙色财税的所有课程都可以在橙色财税应用程序或财税帮助官方网站(www.caisuib.Com)上学习和观看。█ 本周的热门推荐★ 【智能税务结算助手】智能表格选择、一键转税、智能会计、专属结算咨询渠道、一键风险检测、五大核心功能,让您无忧无虑。4月1日至5月31日,绿橙会员还可享受“零元购买”。详情请关注橙色财税官网或橙色财税平台。巨子军负责收集和整理上述信息精彩|收集|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