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自7月1日起,高速纸质发票不能用于税收抵免
【提醒】自7月1日起,高速纸质发票不能用于税收抵免2018年6月29日来源:交通运输部发言人雷丁(17123)吴春耕,在6月2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2018年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再用于抵税。用户需要抵扣税款的,开具收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是什么意思?再看政策解读:从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纸质发票不再抵扣,进项税只能通过收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6月30日后,您需要使用左上角标有“toll”的收费电子发票,税率栏中显示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以扣除进项税。这个概念很模糊?问题是:我在哪里可以开具电子收费发票?要开具收费电子发票,您需要先申请etc卡或用户卡。在处理之前,什么是etc卡或用户卡?向公众发行的具有通行费支付功能的智能卡称为etc卡或用户卡。我在哪里可以为etc卡的通行费开具电子发票?您需要下载票根应用程序或登录票根网络。什么是票根?票根是中国唯一的收费公路收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于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票根”应用程序或票根网站(www.txffp.Com)开具收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下载或登录票根发票平台,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到票根发票平台,即可轻松开具收费电子发票。一张照片可以让你轻松开具发票。当然,发票成功后,大家关心的小编也想到了,收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如何验证其真实性?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验证平台”https://inv-veri.com中国税。中国政府将在过去一年内检查增值税发票。详情请致电税务服务热线1236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5]84号),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可以正常报销。部分内容来自财税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