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习·第150天-特殊附加扣减风险点和影响
每日学习·第150天-特殊附加扣减风险点和影响2020年2月24日来源:reading(6919)一般来说,纳税人在通过其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特殊附加扣减。当然,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完成专项附加扣除。本文主要讨论了纳税人在生活中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享受特殊附加扣减的常见风险点。它将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中分析与特殊额外扣除相关的风险和影响。1、 纳税人(一)与特殊附加扣除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权利义务要点:1.保留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数据备查的纳税人,应保留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数据备查法定最终结算和付款期结束后五年。纳税人应当自年度决算期末起,将年度决算申报表及与纳税人综合收益、扣除额、已纳税额或税收优惠有关的资料保存5年。(2) 基于上述纳税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风险和负面影响,我们总结了以下常见的风险点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要点和提示:1如果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和薪金时选择享受特别附加扣减,而没有填写当年的特别附加扣减信息,首次向扣缴义务人填写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信息表,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写特别附加扣除函申报享受。未及时填写特殊附加扣款信息的,不予扣款。但是,纳税人未享受或者未充分享受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中的特别附加扣除的,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当年剩余月份工资薪金时申请补充扣除,或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汇款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最终结算付款时申报扣除。案例:员工小王在2019年1月至11月期间未填写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可在12月份支付工资薪金时填写剩余12月份并补缴扣除额,或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额。如果不及时填写,将面临无法享受扣减的风险。2.特殊附加扣减信息填写有明显错误。居民个人填写特别附加扣除信息有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改正或解释的,税务机关可以暂停纳税人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居民个人在按照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继续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如果他们在前几个月没有享受扣除额,他们可以按照规定补足扣除额。3、纳税人未按规定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包括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的特别附加扣除信息;(2) 重复享受的特殊附加扣减;(3) 超出范围或标准的特殊附加扣减;(4) 拒绝提供备查资料;(5)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存在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将产生以下负面影响:一、主管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纳入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处罚。个人消费、购房和情况将受到限制和影响。2、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少缴税款的,将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罚,可以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供备查留存资料,或者备查留存资料不能支持有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仍然不足,则不享受相关的特别附加扣减。5.纳税人未及时确认下一年度的特别附加扣减内容,需要继续办理扣缴义务人下一年度的特别附加扣减的,每年12月确认下一年度的特别附加扣减内容,并提交扣缴义务人。例如,如果纳税人未能在2019年及时确认,则完成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被视为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下一年度的特别附加扣减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保单的及时准确享受甚至个人信用。2、 扣缴义务人(I)与特殊附加扣减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权利义务要点:1、向纳税人提供特殊附加扣除项目、处理金额等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代扣代缴税款等情况;纳税人需要在年年中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扣所得税后,应当及时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代扣所得税等资料。2.相关资料应保留备查。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情况表》自扣缴年度的下一年度起保留五年。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年度决算期末起,将年度决算申报表及与纳税人综合收入、扣除额、已纳税额或税收优惠有关的资料保存5年。(2) 风险和负面影响基于上述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总结了以下常见风险点和可能的负面影响:要点和提示:1如果扣缴义务人未能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信息处理扣缴申报,擅自改变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除对纳税人多缴、少缴税款负责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发展和改革办公室的财务规定[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特殊附加扣除、享受优惠待遇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于[2019]860号,将相关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实施联合处罚。(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材料、资料,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材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