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税务员税务腐败案引发的整改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陈尧、云南省宜良县税务局90后合同税务员李满荣以POS机故障为由,要求纳税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税款,然后利用每天下午的税前结算差额,将已发布的电子数据和纸质税票作废,并收取税款。今年5月,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曝光后,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税系统举一反三,部署现金收缴专项整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动了这一监督。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追究责任。在专项整治中,云南省税务系统落实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内控机制建设,各方面监督、协调、衔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指导,以案促改,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云南省税务局11月统计,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现金的业务量为1.15%,现金纳税比例降至2.42%,税票作废率为0.22%。“与今年5月的数据相比,全省现金指标大幅下降,这是开展现金税收征缴专项整治、加强内控、税源、票务、支付综合监管的效果,也是税制效果明显以案例推动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说。以案促改是什么情况??这个案例是如何促进税收工作的?记者追踪了事件的来源。代扣代缴税款超过三百四十二万元,代扣代缴税款超过一百次,合同收税员腐败案震惊税收体系。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报道了云南省宜良县税务局90后合同税务员李满荣贪污案,对该省税收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在云南,有4500名员工从事税务业务支持和后勤支持,如李满荣。2014年8月起,李满成为原宜良县国家税务局合同征管助理,负责代为开具发票。2016年,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全面实施,她开始申报境外工程项目企业的税收预付款。李满荣在税务系统工作近5年,工作勤奋,业务能力强,效率高。承诺在同事和客户眼中是“好女孩”。2019年6月,她因涉嫌腐败被宜良县监察委员会政务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了保留措施。一个合同招聘人员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从李曼蓉的“例行公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两件事:刷卡纳税时,她以POS机故障为由,要求纳税人以现金或转账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上纳税,然后利用每天下午的税前结算缺口,将发放的电子数据和纸质税票作废,从而获得税款。“允许纳税人避开POS机纳税正是一个漏洞,使得现金税收征缴业务的整个过程难以留下痕迹,人工操作空间大,不易被发现。”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吴玉庄介绍,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李满荣利用这一“常规”截获税款111笔,共计342万元。最后,他因涉嫌腐败被判处11年徒刑和100万元罚款。“李满荣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恶劣。我们应该严格查处和消除类似情况,并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原因。”案发后,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系统举一反三,部署现金收缴专项整治。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序监督推进了“一案两查”。经调查,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向昆明市税务局党委通报了问责情况,向10名负责人通报了问责、训诫、提醒、谈话情况;昆明市税务局党委对宜良县税务局党委负责,责成3个县、区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专题会议,给予7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18名干部受到训诫、批评,受过教育并被提醒说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专项整治暴露出廉政建设的系统性风险。在现行《税票管理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中,对税票的结算、报送和注销、定期盘点、普通发票、存货的开具和注销等有具体规定。,并明确要求严格做到发票与收款分开,对作废的税票逐一进行检查。既然有规章制度,为什么李满荣还能屡屡成功?5月21日,云南省各级税务系统开始进行税票检查;7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现金税收征缴专项整治。例如,在专项整治中,虽然原则上要求“不相容岗位责任不得由同一人行使”,但在收款、开票、注销环节,实行“一人处理”;票证和发票管理系统的监管链断开;“未发现”税务发票和发票作废率高等异常信息监控不灵敏等问题。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杨边边表示,系统实施和信息监控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指向了税收管理系统的虚拟闲置,迫切需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案发后,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听取了云南省税务局党委的汇报,到云南省税务系统调研,到案发地税务服务所检查,,并发现未能充分巩固治党的政治责任是李曼解决方案出现的重要原因。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局虽然对一些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但持续跟进是不够的;在国家(市)局级,愿意做‘二把手’,县(区)级局里敷衍,最后‘零报告’解决了”。“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职两责’。管业务要管队伍,管队伍要管思想、管纪律、管法律、管作风。”压力传导逐层降低。在云南省税务局“以案促改革,构建大监管格局”座谈会上,宜良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家寿反映“发票、票证管理等制度和方法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虚拟化,后续整改流于形式”,“空谈信任”摆在实物票证和系统数据验证工作要求面前”记者了解到,原宜良县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月份成立2014年至2018年,未按要求定期组织税票检查,2017年原云南省国家税务总局指出的“税票注销管理不规范”问题未得到深入核实,也未得到认真整改。在找到云南省税收制度的重点后,将有一个“目标”作为后续工作,以案例推动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夯实思想防线,夯实治党治党、治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控制“治本”,当务之急是对症下药。云南省的税收制度是从治党的主要职责出发的。“以案促改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通过检查改革,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介绍,云南省税务局党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定期整改会议,跟踪整改进度。同时,组织各级省级税务系统对主要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此外,今年5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中央管理干部进行了34次谈话,,134次与税务系统厅局级干部座谈,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和风险防控责任,,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内部审计部门对党建局、34个省级税务局等7个厅局负责同志的监督汇报。税收制度队伍庞大,层次多,权力大,风险高。如何达到整改的实效??云南省各级税务机关把内部控制机制作为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支点。案发半年后,云南省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了立法修改,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针对内控“软肋”防控手段少、执法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省税务局制定了四项制度,包括《关于全面推进省级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机关内部风险识别指引》。宜良县税务局已形成《现金税收征管及风险防范现状指引》和《自开票纳税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指引》两项可执行、有效的制度成果。省级税务系统围绕税收征管和临时人员管理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同时,云南省税务系统也尝到了各方面监督、协调、联动带来的甜头。信息共享是实现快速联动的第一步。以问题调查为例,省税务局监察内审部门通过对李曼解决方式的分析,确定了9个指标,核实了808个可疑数据。“监督和内部审计部在5月底向所有职能部门提供的第一批可疑数据为后续风险调查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参与调查的云南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叹了口气。快速联动也离不开各单位的配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云南省税务局积极与公安、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建立税务大数据与第三方数据对比机制,规范风险监控。“充分发挥了主体责任作用,进一步发挥了纪检监察机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凝聚了监督合力,实现了各部门、各方面的高效运转。”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方监督力量的协调联动,有利于加强对税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另外,为了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发挥人地结合的优势,,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组与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试行)合作的意见》。一方面要注重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9月26日下午,云南省税务局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我们又看了李曼解散案的警示教育片。这次研讨会的特点是既有工作交流,又有警示教育。与会者包括云南省税务局工作组成员和部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覆盖云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的市、地税务局、县、区税务局和基层分局的干部代表。“税权既要有制度约束,又要有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干部职工对手中的权力有敬畏之心,自觉收紧廉洁自律的链条。”唐新民介绍,会前,省税务系统还组织全员参加专题调研,并结合单位政治生态评价,干部管理,责任表现,个人思想,"三观"追求,家庭式教育,,干部交流等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警示教育809次,3.2万多人接受了警示教育,1495次案例分析、自查自纠,警示教育已成为常态化工作。编者:Si Yiwen评论0评论说两个词说两个词登录测试0蓝色切换帐户热门评论最新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