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增值税退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沟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税务局,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确保期末增值税保留和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如下:对期末实行增值税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在计税(征收)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依据。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7月27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