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研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税务局,中央直辖市和国家具体计划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专门生产枪支、弹药、炸药;使用火工品的引信企业,除办公、生活用地外,继续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免税,并保存《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备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9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