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新的快速通关管理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实现快递领域海关检查一体化,优化进出境快递监管,提高快递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升级新的快递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递系统)于2018年9月25日开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单证进出境快递(以下简称a类快递)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公告个人货物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B类快件)分类不变;调整低值货物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C类快件)范围C类快件是指价值5000元(不含运输、保险、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1)涉及许可证管理的;(2)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的;(3)检验检疫在一般贸易监管模式下依法进行;(4)二、升级后的新快递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快递的报关;三、停止甲、乙、丙类快递报关环节的检验检疫相关系统xpress运营商应按照海关要求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告自2018年9月25日起生效。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9月21日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