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从1月1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201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新版普通发票的范围。2019年1月1日推出的新版普通发票包括湖南通用机印发票、湖南通用手工发票、湖南通用定额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新版普通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使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密封件呈椭圆形,内环上刻有一条细线。“全国统一发票监管印章”字样刻在上环上,“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刻在中间,“湖南省税务局”字样刻在下环上。三、 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新版普通发票采用“黑色水印”和“彩色纤维”技术进行防伪,防伪水印图案为税徽加上中文字样“湖南税”。四、 新普通发票的样式新普通发票的样式与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原始普通发票的样式一致。发票的使用期限将添加到新普通发票的发票页中,即从打印发票之日起24个月。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8年12月14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