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更加突出的作用

  • 财税问答
  • 2021-04-19
  • 云小编
“十四五”期间,张学丹、陆岳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支柱和保障作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世界面临一个世纪未见的巨大变化,中国内外环境可能更加复杂多变的重要时期。回顾“十三五”税制改革发展历程,展望“十四五”进一步改革路径,对于不断优化税制,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期间,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税费减免政策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是减税、降费。税收减免的重点领域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收费减免的重点领域是社会保险费、政府基金和管理费。实践证明,减税减费政策的实施,不仅使企业和人民受益,而且缓解了经济持续下滑的巨大压力。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6年至2020年,新增税费减免总额将达到7.6万亿元左右。其中,2019年税费减免达到2.36万亿元,占当年GDP的2%以上。今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受到经济打击,中国及时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减税减免政策。今年前三季度,新增税费达到2.09万亿元,预计全年将超过2.5万亿元,成为历年来最大的一次税费减免。税制改革正在深入发展。“十三五”期间,税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最受关注的是增值税领域的两项改革成果: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2017年7月,增值税税率从四级改为三级,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19年4月下调。这两项改革不仅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而且促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形成。在个人所得税领域,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将提高至5000元/月。2019年,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有效促进社会公平。在绿色税收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提高了企业的减排和污染控制意识,提高了税法的合规性;2016年7月1日以来,资源税改革全面展开。在从价征收的同时,开始大力清理收费基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15年1月起,适度调整消费税范围,进一步遏制污染产品消费;此外,一些优惠环境税收政策的出台也对保护环境起到了激励作用,使绿色税收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税收征管体制经历了两次重大变化:2015年12月,出台了《深化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深化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2018年7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成功完成了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初步建立了优化、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此外,2016年10月以来,金税工程三期上线,互联网+税收行动计划得到大力实施,电子发票改革不断推进。这些都反映了“十三五”时期税务服务的转型升级,税收征管正朝着更加智能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政府间关系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为了保护地方政府的财力,增值税收入的划分改为“五年分享”。2019年9月,《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实施了较大规模的税费减免后,增值税退税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征管环节开始回退并顺利向地方转移,充分保证了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地和落实。税收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税收立法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在中国现有的18个税种中,有11个已经完成立法,占一半以上。其余其他税种的立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大大加快了税收法制原则的全面落实和落实。实施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要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制度是现代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面对新形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0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系,完善现代税制。完善地方税和直接税制度,优化税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在现代税制中,所得税、商品和服务税和财产税是三大税制。目前,我国物业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较低。“十四五”期间,要逐步提高财产税和其他直接税的比重,形成财产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直接税体系,使三大税种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继续推进以环保税为核心的绿色税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所得税、增值税等激励性税收政策以及环保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约束性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完善地方税收制度。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和支出责任,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一方面要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划分政府收入,培育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可以适当地将一些成熟的中央税收委托给地方政府,扩大和巩固地方税源,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地方税收立法,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等相关税种的立法,在建立地方税制主体税种的同时,为地方税制的征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当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实现税制转型,提高全球税收征管协调性的问题。“十四五”期间,要不断创新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模式,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将牢牢把握时代机遇,继续用科技创新成果助力税收征管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作者:中国金融科学院)编辑:Si Yiwen评论0评论说两句话说两句话登录测试0蓝色切换账户热门评论最新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