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许多方面开展社会援助和保障
民政部副部长唐成培23日在记者招待会上介绍,民政部从多方面开展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努力实现“无家无人”。目前,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全国人均月补偿金为289元。国家新闻办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民政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社会援助和综合保障不仅是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唐成培指出,民政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不丢户,不丢人"。一是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综合保障范围。我们应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申请到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以实现“一切可能的保障”。同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不符合全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要求的贫困户,但该户有严重残疾和重病患者的,将重病患者和严重残疾患者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目前,中国共有2004万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其中67%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严重残疾者。创新发展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主动发现和主动救援机制,及时发现、干预、及时救助突发困难人群,有效保障突发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准确认定保障对象。识别安全对象很重要,但也很困难。近年来,我们从机制建设入手,向户口、车辆、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客观评估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完善农村温饱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核算机制,全面评估家庭贫困状况。同时,督促各地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从业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备案制度。三是稳步提高援助水平,切实解决纳入综合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两忧”问题。民政部要求和指导农村低保地区稳步提高标准,实现与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目前,市、县两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而且是动态的。贫困户纳入低保后,温饱"两忧"问题就可以解决。目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即每月487元。例如,最低生活标准是每月487元,但在人们的家里会有一些生产和劳动收入。在计算这部分收入后,如果家庭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将予以弥补。补足差额后,他的收入将达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目前,每月人均差额为289元。四是加强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的政策落实,根据贫困原因解决不同群体面临的困难。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重病患者,也可以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对于因大额刚性支出而贫困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除因疾病和残疾而增加的刚性支出。一些家庭有重病患者和严重残疾者,他们的支出将比普通困难人群高。在计算他们的收入时,这些刚性支出应该适当扣除。在计算家庭收入时,还应适当扣除穷人就业和参与扶贫项目的费用。此外,对于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在正常情况下应退出最低生活保障,但可以给予一段时间的“逐步退出期”。例如,他们可以再享受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然后在稳定脱贫后退出。针对穷人遇到的突发性和暂时性生活困难,加强临时救助措施,开展小额急救,高效、快速地解决“急需”。编者:宋淑娟评论0条。说两个字。说两个字。登录测试0蓝色开关帐户流行评论。最新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