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中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中国财政部于1月7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修订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1月5日之前提出他们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为实现政府活动和公共服务的目的,使用财政资金或其他公共资源,通过合同获得货物、项目和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都是政府采购。国家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征求意见稿共10章146条。除一般规定和补充规定外,各分章还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参与者、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方法和程序、政府采购合同、争议解决、,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财政部表示,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融合,是本次修订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财政部表示,现行《政府采购法》对促进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如采购主体责任缺失、采购绩效有待提高、采购成本低等,政策功能未充分发挥,公共采购体系不统一、不衔接。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制度,,强化采购主体地位,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完善法律责任。此外,草案还修订了有关规定和案文。编者:宋淑娟评论0条。说两个字。说两个字。登录测试0蓝色开关帐户流行评论。最新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