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税务局在线运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河北省“发布管理服务”,自2018年11月21日起,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将升级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电子税务局上线后,网络版和手机app的接入方式和用户系统保持不变,您可以使用原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不受升级影响。原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系统不再提供数据支持和数据通道。涉税事宜,请通过网络通道、移动app和自助终端设备处理。二、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和实名认证流程c继续采用实名注册和实名认证的方式,完成实名注册后,新用户可以使用设置的ID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还支持在线实名认证和离线实名认证在实名注册过程中进行,通过实名认证后才能完成注册过程。电子税务局的实名认证方式在银联认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刷脸认证方式。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的移动应用系统系统将上传的图像与公安系统人口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完成纳税人在线实名认证。如果纳税人离线完成实名认证,电子税务局将自动为纳税人创建账户,纳税人三、主要功能电子税务局在全面优化原有网上申报、收款、发票使用、优惠备案、信息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税源信息报告、证件签发等功能电子税务和信用评估,可处理200多个涉税事项,并可提供留言、咨询、预约等交互服务,根据业务类型,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分为六个功能模块:用户中心、税务处理中心、查询中心、交互中心、公共服务和d个性化税务处理,其中用户中心可以管理和查看自己的基本信息和平台信息;税务中心可以申请和处理涉税业务,实现综合信息报表、发票使用、纳税申报支付、证书等各类涉税事项的在线处理信息发布、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法律问责与救济;查询中心可查询纳税进度与结果、申报与支付、限额核定、发票、电子档案等信息;交互中心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联互通税务机关;公共服务是指向公众提供的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信息;个人化办税是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的一揽子服务和创新功能。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后,将构建“聚焦在线纳税,四、访问方式(一)网络税务系统网络税务系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访问:(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2)点击“网上税务处理”栏,进入电子税务局主页。建议使用PC登录电子税务局时使用Google浏览器和Internet Explorer 9处理0及以上浏览器的税务事宜。(二)已在移动终端上安装电子税务局办税移动终端的纳税人无需再次下载,未安装的纳税人需下载安装,纳税人可在“app下载”中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栏。移动终端登录方式与web版税务处理系统一致。(三) 自助终端纳税人使用各县(市、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的自助终端设备办理发票涉税事宜,可根据自助终端设备的相关提示进行操作。五、其他事项(一)涉税纸质材料的保管。除非另有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处理税务事宜的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网上业务完成后,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涉税纸质资料,备查。(二) 服务支持如果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的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服务热线进行反馈。业务支持电话:0311-12366;技术支持电话:0311-886280840311-86112366。电子税务局主页提供了操作手册和相关操作视频,详细介绍了电子税务局的使用方法,可供查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18年11月22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