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上海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以使新的行政和业务印章能够以新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原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一、第四、第五、第六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自2018年6月15日起,原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一、四、五、六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上海市税务局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举报税务违法行为的受理渠道、网站、电话(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保持不变。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官网上的“纳税服务-办税指南-投诉热线”查询。特此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年6月25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