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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收入的计算有六个常见错误,一些财税人员每年都会犯这些错误

  • 财税问答
  • 2021-03-20
  • 云小编
今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第十个结算期。十年后,纳税人将在最终结算中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其中一些错误每年都会发生。总结了历年来纳税人在最终结算中的常见错误,并将其分为三个部分:收入、扣除和优惠,以提醒纳税人予以充分重视。本期关注收入部分的易出错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得方面,以下业务并不十分困难。其中很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问题,但如果你不小心,就会有税收风险。1.未收取或开具发票的货物不确认收入。有些企业在货物已交付、未收到付款或未开具发票时不确认收入。这是错误的。企业所得税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的四项原则:1。已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经营权,也没有对所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卖方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能够可靠地计算。只要满足这四项原则,无论收到货款还是开具发票,都必须确认收入。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不视为出售。一些企业将自产或购买的商品用于广告、商业娱乐或员工福利,不视为销售。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2条规定,企业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将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的资产转让给他人的下列情形,视为出售,并按规定确定收入。因此,上述企业的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应视为销售。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2条,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2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销售收入按照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2.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收益不冲减当期收益。本期企业的销售退货税不存在差异,但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货税存在差异。许多企业没有进行税收调整。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通过“上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减少上年度利润。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1条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商品的销售折让和销售退货应当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因此,税法规定,无论是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事项还是非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事项,销售申报表均应抵销当期的商品销售收入。例如,一家企业在2016年12月销售了一批货物,2017年2月退货,这在会计上抵消了2016年的利润,但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2017年相应增加和减少。3.预扣服务费不计入收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税务机关取得相应的手续费,许多企业将其纳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企业的总收入是指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劳务费,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4.政府补助不计入收入。虽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仍有部分企业将其纳入“资本公积”和“其他应付款”中,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返还本金的以外,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因此,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计入递延收益的,在取得递延收益当年全额增加,以后逐年减少。5、非应税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处处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不符合非应税所得条件的。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只能满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三个条件,即:,企业只有在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的管理要求时,才能提供指定专项资金的资金拨付文件,企业单独计算资金及其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非应纳税所得额,否则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许多企业将所有财务资金视为非应税收入是错误的。2、非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支出未增加。财税[2011]70号文第2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用于支出的非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费用;为支出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企业取得的非应税收入减少,但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支出没有增加。3.五年内未使用的支出没有增加。根据财税[2011]70号文第3条规定,符合本通知第1条规定条件的财政资金,按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后,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的部分未退还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拨付资金的,计入取得资金的第六年应纳税所得额总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总额的财政资金支出,允许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然而,一些企业确实在五年内没有将财政资金用作非应税收入,并且在第六年没有计入总收入。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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