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设备如何享受加速折旧折扣
A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和销售当地特色肉类。2016年12月,以150万元购买了一台2年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能否享受加速折旧?研发项目如何增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1纳税人是居民企业,是通过审计账户收取的。实际的业务内容是将生猪肉加工成美味待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编码》(GB/4754-2011)中主要产业编码为135,即农业和副食品加工业,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轻工重点行业固定资产企业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因此,企业可在2015年1月1日后对新购固定资产选择缩短使用寿命或采用加速折旧法。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购置的旧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实施条例规定的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增减征收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增减政策时,应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额。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增减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很明显,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构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75%进行税前扣除,2017年至2019年12月31日按规定实际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上述核销期间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可选择对2016年12月购买的旧设备实施加速折旧政策。如果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4.8年。(10-2)×60%),按税前扣除的加速折旧额计算附加扣除额。以2017年最终结算为例,假设不考虑净残值,纳税人在5月31日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代码,设备税前折旧额为31.25万元(150÷4.8),2018年,研发项目不形成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加扣除比例为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