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纳税新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地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不忘本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深化“分权服务”改革,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八项新举措,促进小微企业办税和纳税。1、 为在线需求和意见建立直接沟通渠道。各级税务机关在原有直连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与小微企业建立在线直接沟通渠道,促进税务企业沟通,更广泛地收集、准确分析和及时反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需求和意见的快速响应效率。2、 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税收引导产品。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服务规范》(3.0版)修订了《纳税人纳税处理指南》;针对小微企业的日常税务工作,编制了《小微企业税务一站式指南》,引导小微企业了解和便利税务工作。地方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印刷、宣传、发行。3、 优化跨区域迁移服务。省税务局探索为普通户、无未决事项的小微企业提供省内跨区域迁移注销在线处理服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完成,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更方便地办理省内跨地区移民。4、 展开批处理零声明服务。省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服务范围从申请取消的异常户扩大到所有异常户,减少补充零申报的重复操作。如果纳税人在上一年度非正常状态期间补缴了企业所得税,且其月(季)申报为零(且之前的损失没有补偿),则可以进行批量处理,以方便小微企业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恢复运营。5、 优化涉税违法信息查询服务。省级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为小微企业提供涉税违法行为在线查询服务,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相关情况,促进小微企业提高纳税遵从性。6、 促进企业启动事项的综合处理。省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利用政务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合作,实现“一次填报、一次网络报送”新企业登记、印章雕刻和归档、发票申请等企业启动事宜的信息。7、 准备并发布一份税收优惠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发布并动态调整税收优惠清单。第一批名单将包括与小微企业相关的18个类别的491个优惠项目。在此基础上,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行业清单,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享受。8、 提高“银税互动”的包容性效率。省税务局积极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联动”贷款的受益企业范围从税收抵免A级、B级企业扩大到M级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税收抵免A级、B级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如“贷款续期不还本”,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牢记本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主动行动,积极推进,支持服务举措,,有效确保新举措的实施和有效性,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1月11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