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没有这“三个字”,这些发票就无法报销!
这种发票看起来熟悉吗?如果您从3月1日起再次开具此类发票,您将无法使用它!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从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谓新制度,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全面实施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即对原有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升级,整合,升级完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和加密发布的发票数据,可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至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帐,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检查、税务稽查的依据,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和利用。请注意,这里的发票类型有:(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4)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特别注意,成品油发票正面左上角有三个字“成品油”。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税务分类代码。2.发票的“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而不是“0”。同时,还应完整填写相应的型号和单位。对于纳税人来说,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发票:0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当然,如果是单位购买的,可以要求发放,但有些加油站可能存在集中发放的滞后问题。过去,加油站不愿意发放加油卡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使用天然气卡,也可以在实际消费后开具专用发票。在这方面,我们仍应警惕扣除个别车辆和单位使用的石油专用发票的风险。专用发票的填发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新票样必须加上“成品油”字样。02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卷,卷与前表相似)普通发票,根据现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必须提供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可以留空,如政府机关、个人等。0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普通发票处理相同。对于财务人员,如果以前收到的发票是普通机印或命名发票,如果在2018年2月28日或之前开具,则仍然有效。如果在2018年3月1日或之后开具,则必须用新发票报销和扣除。目前,电子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各部门注意:从本月开始,请不要开具没有“成品油”字样的发票,否则请不要责怪我们财务部的大姐们和小姐们把你踢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