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票不能再报销?现在统一答复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1.收到普通增值税发票后,只有买方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2.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产品名称:办公用品,无具体细节。3.收到普通增值税发票。产品名称:办公用品。有一份清单,但清单不是从计费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卖家用A4纸复印的。4.收到培训会议报销单。有一份培训会议清单,但该清单并没有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会议组织者已经在A4纸上复印了一份。5.在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购买内容为月饼、水果等,但在服务中心开票时,发票内容为办公用品等(更改商品名称并开具发票)6。向甲方采购,介绍或同意甲方安排,并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发票)7。不购物直接开具虚假发票。(完全虚假的发票)最新的发票使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就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问题进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旨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自2017年7月1日起,如果买方为企业,则在要求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中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2、 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按买方要求填写。卖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接口。如果发票导入相关信息,则系统导入的发票数据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否则,应及时对销售平台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特此公告。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1。必须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2、发票内容必须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3.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能按买方要求填写。4.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一般不能开具。5、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税务系统出具的《销售货物清单》或《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例如,我在商场里买了几支签名笔和笔记本。7月1日前,一般发放“办公用品”“发票名称;7月1日后,发票上必须打印商品名称、型号和数量。6.7月1日起发放的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系统外发放的清单不再受理。五种纳税人识别号无需填写。问题与解答1:普通发票是向个人开具的吗?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A.《第一号通知》第16条第一项规定,如果购买者是企业,他在索要增值税发票时应获得NAC号码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因此,16号公告不适用于开具普通发票的个人。问题二:购买者是政府机构还是机构,是否只是填写发票名称。答:第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第16号公告不适用于向政府机构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问题3:是否可以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报销条目的情况下获得普通发票?答:根据第16号公告第1条第1款的说明,取得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则为不合格发票,不能作为计税、退税、抵免等涉税业务的税务凭证。Q4:如果外国客户没有信息,如何填写出口企业发票?答:如果买方是外国客户,则第16号公告的规定不适用。问题5:如果批量增值税发票和手工发票中没有可以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我该怎么办?答:只要是普通增值税发票,且有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则执行第16号公告的规定。如果发票上没有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则不应使用该识别号。该识别号适用于第16号公告的规定。提示1: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购买纳税人识别号”?《公告》第1条第1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如果购买方为企业,在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凭证。可以看出,公告中的声明是“应提供给卖方…”“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中应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此表达为强制性。2.您需要填写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开户银行吗?现行法律仅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卖方提供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目前,没有强制要求在普通发票上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违反发票的后果是严重的。2016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由局统一部署的“金税三期”,采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实现国税数据大集中。它已成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服务、控制税收风险、加强信息共享的主引擎、平台、信息库和安全阀。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必须附有纳税人识别号,以便所有纳税人都能以唯一身份进入数据库。这样,企业的任何事项都将被记录下来。金税三期大数据还将跟踪企业资金流、票据流,跟踪同一税号下的进项发票、出库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是否购买假发票入帐一目了然。所有商品在税控系统中都有商品代码,因此所有商品都可以以唯一标识进入大型数据库。任何商品均不得开具以“办公用品”为名的普通发票。如果物品较少,应直接发布店铺名称。如果有许多“办公用品”发票,则还必须使用发票系统发布已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的清单。这样,企业购销的商品就可以通过编码进行比较。如果购买的商品是烟草、酒精和奢侈品,并且已发布“办公用品”类别下的商品名称,则发票基础账户系统将对其进行比较。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