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禁止征收“超额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特别代表处和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个确保"任务的决定和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疫情防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杜绝“过多税收”现象有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如下:一是坚决防止非法税费。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的原则,坚决压缩主体责任,严禁"过税",乱收费,,以清算和弥补为名,增加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坚决不搞大规模的集中债务结算和大规模的行业检查,坚决不搞偷税漏税等虚假增收行为。建立健全税收质量监控分析机制,利用大数据完善区、县、税种、时段税收实时监控体系,及时分析调查收入异常高低的异常情况,严肃处理发现的违规行为,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强化案例警示作用。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进一步争取依法治税的支持,避免采取不适当的治税措施。上级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部门组织征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千方百计帮助下级税务部门解决征收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压力。2、 不断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风险”监管方式,有效提升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有效预防和打击骗税行为,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功能,独立遵守和规范税务秩序,以服务为导向,加强准确的事前提示和提醒,不组织多年、投网式风险推送和某行业的自检补税,关注和保护纳税人、付款人对推送风险的自诉权益,促进其及时纠正和准确纠正,规避违法违规风险;为了规范,我们将加强过程中的准确控制和事后的准确应对,严厉准确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税收安全。3、 积极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积极适应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我们将继续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不针对新兴业务类型或新业务模式专门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检查。积极利用税收大数据深入分析线上经济发展,完善精准精细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措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新兴业务持续健康发展。4、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巩固和扩大政策执行效果。结合疫情防控,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通过“云教室”和网上答疑及时应对税收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引导,帮助纳税人和付款人享受。及时开展税费减免监管,密切关注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跟踪问效,顺利落实“最后一公里”政策,确保税费减免政策的红利惠及困难企业和市场主体。5、 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巩固和扩大“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进一步扩大网上纳税范围,确保重大纳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和优化纳税申报程序,加快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合并申报和物业税、行为税合并申报。我们将继续深化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构建“税银互动”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利益范围,提高网上办理便利性,更好地满足企业信贷需求,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有助于缓解市场参与者的融资问题。6、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他们不能用旧方法解决新问题,也不能用一般方法解决个性化问题。要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税收执法的时效性,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细度,防止管理和执法粗放。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以及现场走访和第三方调查,深入开展纳税人、纳税人需求咨询活动,积极帮助缓解困难,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税务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新提高。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6月18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