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关政策的公告
为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政策如下:1.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增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管理。自《目录》公布之日起,购买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买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3、 对于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应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栏中注明“是”上传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表(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即免税标志)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汽车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信息传递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的免税标志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四、汽车企业应确保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一致,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而丢失车辆购置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管理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免税标志和办理免税手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继续有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技术部,2020年4月16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