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申报,现公告如下: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格及填报说明,部分修订表格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本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修订《所得税减免税明细表》(a107010)、《合格居民企业间股利、红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明细表》(a107011)和《所得税减免税明细表》(a107040)的格式和填写说明. (二)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税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收入纳税调整后收入明细表(a108010)二。企业申请追加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不再填写可从研发项目中增减的研发费用收款表,并提交“研发费用”辅助账户汇总。“研发费用”汇总表辅助账户由企业留存备查。三、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7年版A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A类)部分格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月度(季度)报告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缴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格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上述表格及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增减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第五条“并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同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和第六条第一款及附件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征收表”同时废止。现予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9日。内容来自在线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