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决的时间:税收优惠的四个常见误解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帮助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编辑选择了纳税人经常遇到的四个误区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误解1:当年亏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以下简称主表)时,有人认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亏损”一词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规定的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和各项扣除额后,小于零的金额。因此,本年度亏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在主表中,涉及税基减免的“免税、收入减免和附加扣除”、“收入减免”和“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行分别放置,主要是因为收入减免和附加扣除的性质不同于收入减免。前者是对税基计算过程的偏好,后者是对税基计算结果的偏好。因此,税基计算过程的偏好应放在“纳税调整后收入”之前,税基计算结果的偏好应放在“纳税调整后收入”之后。在采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免税、所得扣减和附加扣减”遵循享受原则,即会计利润经纳税差额调整后,无论是正数还是负数,均不影响收入的充分分享和扣减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纳税调整后所得造成损失的:“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但结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因此,本年度发生亏损时,享受收入和扣除优惠不受限制,但本年度发生亏损时,不能享受减收和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待遇,原因是“无收入,无优惠”的原则"享受这两项税收优惠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从该表的逻辑关系来看,收入扣除不能增加可收回损失。只有当第19行中的“税后收入调整”为正值时,您才能享受收入减少和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优惠待遇。此外,优惠待遇仅限于纳税调整后的正数,第19行的“纳税调整后收入”最多可抵消为零。收入减少不能增加可收回损失。如果第19行纳税调整后的收入为负数,则您不能再扣除收入减少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额。误解2:弥补前几年的损失必须优先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涉及的税收优惠具体到主表中,共5行:第17行“免税、减收、附加扣除”,第20行“减收”,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第26行“所得税扣减”和第27行“所得税抵免”。在这五条线的分布中,分水岭是第21行“免税、减收和附加扣减”中的“弥补往年损失”,而“减收”的顺序在“弥补往年损失”之前,即这两项税收优惠优先于弥补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减免”和“所得税抵免”,弥补亏损优先于这三项税收优惠。换言之,如果弥补亏损后仍为负值,则不能享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等三项税收优惠。该规则旨在防止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负值。企业发生亏损时,应当在下一年度弥补亏损,不得计算负应纳税额。需要强调的是,为使纳税人享受所得税前弥补(限期)和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无限期)的优惠政策,根据对纳税人有利的原则,第21行“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顺序和弥补往年的亏损“2017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2行的内容被撤销。纳税义务人调整后,应当先用纳税调整后的收入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然后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抵扣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要分析具体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得出弥补亏损优先于税收激励的结论。误区三:免税收入不放弃主表,企业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优惠项目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收入”即第20行“减免税”后单独处理。这一收入减免待遇基于以下考虑:税收优惠政策是授权行为,从事税收优惠项目的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换言之,如果纳税人不提出或主张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无权要求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反,企业申请减免税需要提供证据,否则视为放弃税收优惠。误解4:如果你持有优惠证书,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年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释中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高新技术企业也逐年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具体日期,不一定是完整的纳税年度,有效期为3年。这就导致了对企业的优惠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此,公告明确,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年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然而,根据最新文件的精神,现行的备案制度更改为保留以备将来参考。根据《关于印发经修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3号公告)第4条规定,企业通过“自我歧视、申报享受、保留相关资料备查”等方式享受优惠项目。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和有关税收规定,确定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按《目录》所列时间计算减免税,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集和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