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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财税问答
  • 2021-03-30
  • 云小编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缴纳期限,深化“发放、管理、服务”改革,方便全省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契税缴纳期限公告如下: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转让、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申报,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办理契税申报,契税缴纳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2、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19年9月26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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