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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项目房地产类别划分方法的公告

  • 财税问答
  • 2021-03-30
  • 云小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16]309号),结合我省实际工作,对土地增值税项目房地产类别划分方法进行调整并公告如下:同一土地增值税项目同时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的,适用预收率分别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分别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接受清算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2020年1月1日后的定额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现予公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南省土地增值税项目房地产类别划分办法的公告》的解释n省税务局,2019年10月18日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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