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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警告!这种计费行为也是“假开”。别当真!

  • 财税问答
  • 2021-02-24
  • 云小编
会计师,开发票真的不能再武断了。这是另一个活生生的例子。1、 案例回顾:税务稽查部门在一次稽查中发现,一家企业为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品和其他集体福利费用开具了“办公用品”和“住宿费”发票,金额为80万元。经检查人员调查核实。结果表明,集体福利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能抵扣进项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扣除比例的限制。因此,需要将集体福利支出开具名为“办公用品”和“住宿费”的发票。这样,进项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并全额扣除。根据检查取证结果,税务机关要求企业缴纳少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一些金融合作伙伴认为他们不知道,但事实上!税务稽查员已经看透了一切!!你对结果感到惊讶吗?这种因更改发票名称而少交税款的行为是虚假发票吗?根据规定,名称变更开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上述情况下的名称变更开票是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货款、接受劳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产品名称和金额。"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和自己虚开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2) 要求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这种开票行为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虚报金额低于1万元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报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将对涉嫌犯罪的转移作出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刑事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二)根据的要求,虚假发票的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因此,所有合作伙伴在日常业务流程中必须注意发票必须按照规定开具或接收,发票内容应真实充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依法诚信纳税,避免因小事损失大钱。内容来自网络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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