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房地产更名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夫妻之间,总有一套房子~一起筑一个温暖的窝,有时候你需要了解一些必要的税务知识!夫妻之间的房地产更名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享受豁免?别担心,小编带来了一个实用的帖子。自2013年12月31日起,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姓名增加”、“姓名减少”以及房屋和土地所有权普通股的变更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变更房屋、土地所有权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对此作出了规定。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原属于夫妻一方的,变更为夫妻双方或者对方共同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原属于夫妻双方的,,变更为夫妻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权原本属于夫妻双方,且双方同意变更共同份额的,免征契税。上述规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所有权由夫妻一方改为夫妻共同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什么还是不太明白?没关系。我给你举两个小例子来理解~问题1:小王婚前买了房子,然后嫁给了小张。两人结婚后,小张让小王在婚前买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请问,小张需要交契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原为夫妻一方所有,如果房屋或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共同所有,或者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原本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房屋或土地所有权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双方同意变更普通股的,免征契税。因此,小王婚前买了自己的房子,婚后加上小张的名字,免征契税。问题2: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独自买房。他缴纳契税,办理房地产证,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小张的名字。知道这一点后,小李让小张在他要买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对不起,小李需要交契税吗?根据前案规定,小张和小李已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最初由夫妻一方所有,并改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