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免收、减收、不收您必须了解企业的收入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您是否总结整理了各项收入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今天,我来梳理一个浪潮,一起来看看企业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免除等。企业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等,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及相关权益。非应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所得总额中的下列所得为非应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财务分配;(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资金;(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所得为免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所称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nd奖金不包括居民企业持续持有公开发行上市流通股份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关联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但不包括继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到12个月的企业。(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组织:1.依法办理非营利组织的登记手续;2.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活动;3.除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费用外,所有与该组织有关的收入,包括:e所得收入用于公司章程登记、批准或者规定的公益事业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五、经核准登记或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公益或非营利性用途,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让给与该组织性质、用途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资者对投资于本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产权;7.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应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分配本组织的财产。《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免征或者减征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和第90条第(1)款,《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畜牧业、渔业项目,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即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种植蔬菜、粮食、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坚果;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种植中药; 4.种植树木; (五)饲养畜禽; 6.森林产品的收集; (七)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维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远洋捕鱼。对从事下列经营活动的企业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一)种植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2.海水养殖、内陆水产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项目,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2) 从事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ects。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该项目第一次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的企业,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3) 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生物柴油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自取得该项目第一次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法》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指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