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将迎来三大新变化!不再需要这些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和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最近征求了公众意见。通过大幅减少认证事项、解决难点和制定“黑名单”制度,社会保障将在未来带来一系列新的变化,造福于你我的生活。这些证书将不再需要提供。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社保机构提供的认证项目将大幅减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全面清理了社会保险领域的各类认证事项,明确目前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绝大多数认证事项都不是必须的,而是通过数据对比获得的,信息共享和其他手段。《征求意见稿》第26条提出,个人或其单位申请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取得所需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就业和失业登记等信息通过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这一变化将使数亿人受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9.3亿、1.94亿和2.35亿。这些痛点将得到优化。长期以来,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会保障转移和接班手续往往繁琐、费时、费力,已成为群众反映的一大难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业务流程,社会保障的转移和衔接将更加容易,来回跑腿的麻烦有望大大减少。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封存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应当按照规定计息。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待遇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续平台,对其在不同参保地点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对,复核缴费年限,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这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另一大变化是将建立社会保障的“黑名单”。草案建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制定“黑名单”制度。其中,以下六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并将因失信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受到联合处罚。纪律处分方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此前发布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政府采购、运输、招标、,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卓越和优先评估等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