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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家庭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个体经营者家庭是否需要建立账户?今天我回答!

  • 财税问答
  • 2021-02-20
  • 云小编
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费吗?别误会!事实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待。无需缴纳社保情况1:如果您注册的个体经营者没有员工,只有您是运营负责人,个体经营者无法依法缴纳社保,社保问题可自行缴纳。文件依据:根据2011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条无职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兼职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第二十三条无职工个体工商户、非用人单位职工、兼职职工和其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职工,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无职工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2:如果您的注册个体经营者家庭有员工,并按月支付工资和薪金,您应依法为公司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文件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应当根据保险种类确定,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纳人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缴纳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个体经营者家庭是否也应该建立账户?然后有粉丝问,个体经营者家庭是否需要建立账户?个体工商户无需建账,但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判断。今天,小编还整理了个体户开户的会计常识。如果它对你有用,别忘了转发给其他自雇朋友!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生产经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使用、保管帐簿、凭证,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同时,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的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6月5日在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立复式账户:(一)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的。(2) 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业务)4万元以上;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的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增值税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商品。(3) 省税务机关决定开立复式账户的其他情形。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立简易账户,并积极创造开立复式账户的条件:(一)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2) 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业务)为15000元至40000元;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增值税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商品,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3) 省税务机关决定设立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形。纳税人的上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是指上一纳税年度个体工商户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ial和商业住户是指当年运营期间的估计平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购销登记或者使用税控设备。符合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账条件,选择设立复式或者简易账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会计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符合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承担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帐簿、办理账户,不得擅自伪造、变造、毁损帐簿、会计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设立复式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录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支出等财务核算的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试行)》执行。设立简易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营业收入账户、营业费用账户、商品(材料)采购账户、存货商品(材料)清单和利润表,以收支的形式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单核算。提醒:1。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否开户,均应在成立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2.如果自营企业中途停业,请书面报告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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