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以这种方式支付工资是逃税,企业被罚款很多钱
日前,广东省鹤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当地一家制造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稽查时,发现该企业虚报企业人员10余人,2014年至2016年期间,虚假增加工资费用60多万元,非法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逃避个人所得税。该局决定收回税款,征收滞纳金,并处以40多万元罚款。从本案例的情景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虚报人数、虚报加薪,虚报工资费用,并对高薪员工的工资进行分摊,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前扣除额,减少利润,然后少交企业所得税,为高薪员工“储蓄”个人所得税,可谓“一箭双雕”。。这种操作的特点很明显:大多数员工的工资徘徊在门槛附近,企业的平均工资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此外,尽管员工工资的银行总支付流程与申报的税后总金额一致,但发送给银行的支付指令与申报的人数不一致,银行流程细节与工资单不匹配;参加保险的员工人数与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不符。这类企业认为银行、社保、税务局的信息不畅通,违法成本低,因此,他们试图两头躲闪,抓住机会,认为手段聪明,税务局很难找到。“避税”风险分析方法属于知法犯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法律一定会严惩这种行为!1、企业虚报费用、虚报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的,以偷税论处。《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多在帐簿上支出,虚报税款,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逃税。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其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帮助员工逃避个人所得税,也存在因偷税罪被处罚的风险。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帐簿上虚报费用、虚报纳税申报、少缴、少缴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少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未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中的偷税罪(取代原有的偷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以欺骗、隐瞒手段虚报或者不申报,偷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金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扣缴义务人不缴纳或者少缴采取前款所列方式代扣代缴、代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前两款行为重复发生,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依照前款规定处罚。3、会计人员风险: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师有前款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可以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其中,会计人员在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4、企业非法使用他人信息的风险:企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信息,并利用他人信息谋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虚假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虚假取得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冒领居民身份证进行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发现,你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不久前,西安的王先生发现他的信息被错误地用于支付工资,导致他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目前,他已起诉该企业。建议社会保险由税务局征收。当社会保障和个人所得税信息不一致时,税务局很容易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在金税三期之后,经过大数据比较,系统每分钟都会发出预警,这取决于税务局是否来检查。同样,许多税收优惠也与企业数量有关,例如与小微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部分企业最终结算所列企业数与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工数不符。这在过去未合并国税和地税的情况下也很常见,但随着国税和地税的合并,它甚至可以直接从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提取,而无需在未来的最终结算中填写企业数量。虚假增加员工人数和工资成本,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避免员工个人所得税,听起来不错,但手段太幼稚,税务局的检查成本很低。一旦查处,更严重的将触犯刑律,面临被监禁的危险!!小编在此建议企业提取费用,根据员工实际工资支付情况申报个人所得税,诚实纳税。不要为小事而赔钱。当会计被老板指示做这种违法的事情时,请务必分析老板的利弊,并对这种行为说不!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