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时,您是否清楚这些问题?
最近,许多纳税人就初次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例如,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可以全额扣除哪些费用?增值税税收控制系统包括哪些内容?纳税人应如何填写全额抵免的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如何处理全额信贷优惠?今天副主编将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扣除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蔡快)[2016]22号)为纳税人系统回答上述问题。问题1: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可以全额扣除哪些费用?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已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购置费和技术维护费,可从应缴增值税中全额扣除。问题2: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作为全额扣除证明所支付的费用是多少?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2011年12月1日后增值税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含单独售票机)所支付的费用,可根据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应缴增值税全额扣除额(扣除额为价格和税费总额)。如果扣减金额不足,可以结转下一期继续扣减。问题3:增值税税控系统非首次购置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能否享受优惠扣除?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非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不计入应纳税额的增值税抵扣。问题4:增值税税收控制系统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增值税税控制度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制度、货物运输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制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发票税控系统。问题5: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是什么?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报税盘;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面板和纳税申报面板;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面板和传输面板。问题6:增值税纳税人支付的技术维修费作为享受折扣的依据是什么?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12月1日后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修费,2011年(不包括2011年11月30日前支付的补充技术维修费)可凭技术维修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修费发票从应付增值税中全额扣除。如果扣减不足,可结转下一期继续扣减。技术维修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问题7: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和所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已全部扣除。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吗?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购置费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全部从应缴增值税中扣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问题8:纳税人应如何填写全额抵免的纳税申报表?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可从应缴增值税中全额扣除,按以下要求填写: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免”中填写扣除额(适用于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当当期减税金额小于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当期实际减税金额填报;当本期减税金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法计算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和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税不足抵扣的部分,结转至下一期继续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当期应纳税额减免”中填写扣除额。当当期减税额小于等于第10栏“当期应纳税额”时,按当期实际减税额填报;当当期减税额大于第10栏“当期应纳税额”时,按当期第10栏填写。本次减税不足以抵扣的部分,结转下一期继续抵扣。问题9: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怎么办?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如无法维修,应免费更换。问题10:纳税人如何处理全额信贷优惠账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税[2016]22号)第2条第(9)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企业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和所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允许从应缴纳的增值税中全额扣除,按规定扣除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款扣除)”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