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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这两张发票把报销同事逼疯了。这可能是历史上最糟糕的时刻!

  • 财税问答
  • 2021-03-01
  • 云小编
活到老学到老。发票的知识点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学习,还需要报销业务同事学习。如果您不了解以下发票问题,您可能不知道它们在哪里。让我们先看两张发票。看完后不要笑。。。名称:关于开具专用发票的信息如果您可以开具餐饮券,请开具餐饮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1、 发票必须在收到后退回!这家公司有一辆汽车。当然,这不是老板自己的车。这是公司的车。驾驶执照上的每个人都是公司的名字。这些是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车辆有关的日常费用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如车辆维修、洗车、停车、路桥穿越、加油、保养、保险、年检、折旧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包含在公司的成本中。如果是管理部门的车辆,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方:管理费-车费}贷方:当然,如果你想更仔细地核算银行存款,你可以根据公司的管理需要设置详细的账户。要求会计必须根据实际经济和商业事件进行。报销单据随附发票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单据。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内部审计和签名流程的具体规定。不用说,发票的审核非常重要。毕竟,正确的发票是开具发票的关键,符合税收规定的发票是扣税和税前扣除的关键。如果他们有点不合适,他们会埋一个矿井以备后续检查。2、 如何保存过期的特价机票?如果您发现您的发票无法在大厅进行扫描和认证,则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认证之日止的期限已过。然后,你可以尝试以下想法,看看你是否可以收回这笔税款。1.首先,如果您是可以在线查看证明的纳税人,“您可以查看当前的信用评级a、B、C和M”,建议您立即尝试在线查看。特殊客票应在签发之日起360天内进行认证或选择确认。360天的具体定义有所不同。扫描认证是从发票日期到扫描认证日期的360个自然日内,即可以直接从发票日期开始。如果在360天后进行扫描,则无法进行身份验证。检查确认的360天为纳税期第一天前360天内开具的发票。“例如,如果您希望检查到10月,您可以检查10月1日起360天内开具的所有发票。”。也就是说,如果发票从所选月份的第一天开始开具不超过360天,则可以在纳税期间的当月进行检查,并在下个月的申报期间扣除。这就创造了一个空间。计算天数已过且无法扫描验证的发票也可以满足检查确认条件,可以进行检查确认。也许更抽象一些。我会给你列一个清单。例如,根据360,2017年10月30日开具的发票的最新扫描和认证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如果您在10月31日之前收到此发票,则必须无法对其进行扫描和验证。它已经过期了。但是,您需要检查系统。检查系统的规则是在纳税期间当月1日前360天内开具的发票和在当前纳税期间开具的发票。显然,这张2017年10月30日的发票仍然可以检查。但是,请记住,这在本质上不是对360天认证期的否定和废除,因为它不会因为选择不同的方法而延长发票的扣除期。2.如果无法检查,只能继续检查是否满足以下两种情况。如果满足了这些要求,则可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1.遵循逾期扣款流程。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公告规定,普通增值税纳税人有真实交易,但因客观原因(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证明、确认或审核比对的,有增值税抵扣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逐级核定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审计。经比较,允许纳税人继续扣除以前的进项税额,需经国家税务总局认证审核,但最新规定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可由省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这是一件好事。权力下放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您应该知道,过去需要向税务总局报告时间和结果。现在省政府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过期发票扣除的处理效率一定会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一个问题。这一定是客观原因。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则不得处理。客观原因需要材料支持,而不是随意捏造。2.对于逾期发票,要求卖方用红字核销,并再开具一张发票进行扣减。现在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上进行红字发票的开具申请。在技术上,开具未在期限内认证的红字发票是可行的。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7号《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买方,且买方未被用于申报扣除并退还发票单和扣除单,卖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卖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本文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本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公告)。卖方应在专用发票规定的认证期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任意发布。开具红字发票必须有一个大前提。必须退回销售额,在发票中出错,以及暂停税务服务,但不满足取消发票的条件,或由于部分退货而产生销售补贴。如果您仅因为红字过期而打开红字,则存在红字发行附件材料支持不足的风险。稍后,税务局在检查红字申请材料时将面临这个问题。3、 P可以使用的发票有一个朋友,他是公司的费用会计。他通常接触大量发票。发票真实性的验证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因为需要扣除,工作基本上交给税务会计。检查演绎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验证的过程。然而,对于非专用发票的其他普通发票来说,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由于发票太多,税务局网站查询不够全面,需要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基本上是对大额发票进行抽查。一般来说,对小额发票没有控制权。有一次,她无意中检查了一张电子发票,发现发票是PS。发票就像“头像”,找到的发票就像“底图”。这张电子普通发票本身就是一家旅行社。结果,它在PDF文件的基础上被篡改成住宿费,然后打印出来报销。为什么会出现篡改电子发票的情况?要么业务人员找不到某些消费的发票,要么他们为了私人利益伪造公共事务,以获得更多的报销。事实上,这和以前购买假发票报销没有什么不同。无论是副本还是PS,其核心都是发票的真实性查询。但令人尴尬的是,电子发票本身根本不会是假的。它本身就是数据信息。电子数据来自税务局的数据库。虚假是因为目前,我们的大部分会计还没有达到无纸化的程度,所以我们需要在纸上携带电子信息。在自制纸质凭证的过程中,假冒伪劣商品“与电子数据不一致”。想象一下,如果实施了电子报销流程,所有发票都会通过税务系统推送到企业,并且发票的详细信息也可以在企业中看到。企业报销时,选择报销端的发票库,接受相应的发票信息,“但所有非公司税号均不可接受”,因此自然不再存在重复和PS发票的问题,因为我的报销直接收集税务局的电子信息,就像检查特殊发票一样。当然,我们目前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没有与专用发票类似的开票平台。更重要的是,新的非增值税管理系统中的发票尚未纳入国家发票检查系统,因此无法获取所有要素信息。因此,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纳税人还需要对发票的真伪进行管理,搞好内部控制,消除重复报销和虚假报销发票的问题。4、 不能再扣除的发票。这家公司有一辆汽车。当然,这不是老板自己的车。这是公司的车。驾驶执照上的所有者是公司的名称。这些是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车辆有关的日常费用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如车辆修理费、洗车费、停车费、通行费、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折旧费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包含在公司的成本中。如果是管理部门拥有的车辆,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当然,如果这些费用已经取得了抵扣凭证,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借项:管理费-车费借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款: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维修车辆和购买车辆保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税凭证。可以直接检查或证明扣除额。然而,车辆收费是非常特殊的。由于发票类型和扣税方式不同于一般的扣税凭证,很多人还存在一些模糊的问题。例如,以下发票(公路通行费发票)是一般机器打印发票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扣除吗?很多人认为这不是一张特价票,不能扣除。事实上,它是可以扣除的。很多人都知道可以扣除,但不知道2018年6月30日以后这种高速公路的收费发票不能扣除。以增值税全面取代营业税。2016年第36号财税文件附件1规定,车辆停车服务道路交通服务(包括道路通行费、桥梁通行费、大门通行费等)应按照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018年5月1日后,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0%。根据增值税的特殊计税方法,上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下一环节征税时予以扣除,使每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所以,正常情况下,我们取得的通行费、过桥费、过门费都要扣除10%。如果上游是免税的,例如由财政承担的通行费,并且已经开具了财政票据,则下游不能扣除。但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公路经营企业普通纳税人在试点前开始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时,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减计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规定,试点前开始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的通行费由普通纳税人征收,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图所示:因此,有高速低速率扣减和低速高速率扣减的汇总。具体而言,“高速低费率”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X3%,“低速高费率”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上注明的金额,桥梁和大门收费发票÷(1+5%)x5%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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