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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撕”了范冰冰,国家税务总局有话要说

  • 财税问答
  • 2021-03-12
  • 云小编
昨天,当我打开税务新闻时,我实际上看到了这样一个信息:鉴于最近互联网上反映的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指示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任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加强税收征管,在依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的基础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至于这条消息是针对谁的,不难理解最近酝酿的“崔永元撕破范冰冰”事件。5月28日,崔永元在微博上发布了几张演出合同的照片,并附上文字:“你不需要表演,你真的很烂。”。由于合同中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中约定的电影报酬为税后1000万元。一天后,崔永元再次透露,范冰冰采用了“尺寸”合同,并分别同意电影报酬为5000万元。这两份合同总共花费了6000万元。事实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了四天。我还以为这是娱乐业的一场普通的“战斗”。据记者了解,更像是一篇报道。随后,范冰冰发表了"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称,披露合同的公开发布以及对范冰冰的公然侮辱不仅破坏了商业原则,而且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表示相关网络用户和媒体未经证实的谣言传播构成了诽谤。与崔永元方相比,范冰冰工作室的说法要弱得多。对此,崔永元迅速回应说,他没有义务保护合同的机密性。范冰冰是一位公众人物,如果他不满意,他可以在6月2日“出来走两步”,向公众“讲实话”,崔永元的微博有新的披露:“我的粪铲负责人说这是一个大大小小的合同。小的是200万元的演出,大的是748万加90万的计划主管,然后拿一袋现金。这不是前线。我的粪铲负责人说这件事似乎有法律规定。总有人说s告诉我的粪便铲官员要小心安全,崔永元还直接指出“似乎这件事是有法律规定的”,并截取了刑法的规定。崔永元明确表示,事件将走向预期——基调将最终由法律确定。这无疑是“亚历山大””对于范冰冰,6月3日晚,范冰冰演播室负责人独家回应新浪娱乐,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位演员的法律义务,演播室与演员范冰冰女士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签订过合同“,并在2018年5月29日演播室的声明中明确予以否认。接下来,演播室和范冰冰女士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实,并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公布权威调查结果,以解决公众疑虑。《演播室法》第201条刑法对逃税罪作了明确规定:纳税人以欺骗、隐瞒的手段逃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应缴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偷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崔永元愤怒地撕毁了范冰冰,也许只是揭露了明星避税和逃税的“冰山一角”。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税务机关有义务将此作为重要案件线索,查明这一阴阳合同是否存在事实,范冰冰或扣缴义务人是否涉嫌逃税?甚至,无论是一个简单而孤立的案例,还是表演艺术行业无处不在的“潜规则”。蔡道通认为,如果最终证明阴阳合同是客观事实,且行为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应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责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蔡道通认为,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意识到阴阳合同的存在,不进行部分调查或处理,或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未发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不收税罪,在征税或玩忽职守的情况下。“此案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其发展趋势值得并需要全民关注。”蔡道同还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补缴应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偷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但是,必须明确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涉税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接受行政处罚的这不会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蔡道通还评论说,如果阴阳合同最终被证明是虚假的,崔永元知道这是不真实的,崔永元可能有诽谤嫌疑,范冰冰应该是清白的。根据小编的说法,范冰冰并不是第一个出现税收问题的明星。1.刘晓青谈到逃税时,他必须提到L刘晓青,大陆影视业的大姐。据媒体披露,刘晓青创办的晓青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通过不列报或少报收入、多报支出、虚假申报等方式逃税,最后,法院以逃税罪判处刘晓青一年有期徒刑,该罪曾在全国引起轰动,成为演艺界的一大丑闻。 2. 毛阿敏与电影电视行业的大姐刘晓青结束了合作。接下来,我们来谈谈音乐界的大姐毛阿敏。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收入6万元,却偷税漏税,引起全国民愤。面对税务机关,毛阿敏哑口无言。所有罚款都由一人默默承担。据报道,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五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务案的风暴。根据当时新华社的新闻稿,毛阿敏因逃税需要缴纳27万元税款。更重要的是,这场风暴损害了他的声誉,降低了他的声望。近半年来,没有一个单位敢请她做节目。在税务风暴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毛阿敏的神经几乎崩溃了。她无法承受来自媒体的巨大压力,所以她想到自杀。幸运的是,她的家人及时发现并获救。后来,毛阿敏去英国疗伤,四年后重返歌坛。 3. 魏薇是音乐界的另一位大姐,她在1998年被瑞典税务机关锁定。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魏薇是中国一线明星。她曾在中国各地举办巡回演唱会,但她的收入并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估计,2004年至2008年,魏伟的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2610万元人民币),因此税务局决定冻结魏伟5000万克朗(约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长期以来,电影和电视明星卷入税收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如今,国家税务总局的严肃态度也对每一位高收入影视明星都是一把利剑。据悉,6月3日下午,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愿意配合税务部门进行调查。我也希望在范冰冰的税务问题之后,更多的明星能够接受警告,不要签订阴阳合同,依法纳税。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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