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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视角:个人直接持股的利弊

  • 财税问答
  • 2021-01-31
  • 云小编

“我们公司是由几位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公司的业务做得很好,发展前景也很好,现在又有一家公司要收购我们,老板也要出售公司,但粗略计算,几位个人股东要支付数千万元的个人收入电子税。我们能做什么不做或少付些钱?“这是普通咨询中最常见的问题,在所有并购业务中,咨询频率高(一个月内总是有几次)和时间跨度长应该排在第一位这就是个人直接持股带来的麻烦。一般来说,如果个人想投资企业,有三种常见的投资方法。一是个人直接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直接成为股东;二是个人通过中间平台公司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第三,通过中间伙伴关系进行投资。让我们首先分析个人直接持股的税收优势和劣势。

被投资企业支付股息后将立即纳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股权转让后应立即缴纳税款。自然人转让股权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财产转让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不比较税负的前提下,自然人直接持股模式的最大缺点是中间没有隔离带或缓冲带,会产生“瞬时纳税”的效果,没有太大的经营空间。一旦支付股息,你会说如果我不支付股息,我就不会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但有时这不是由个人股东决定的。你说我不能决定不支付股息,所以我采取了其他方法让企业的利润流回到个人股东的水平。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股东贷款,但个人所得税法长期规定,个人股东向企业借款,12个月内不归还,不用于生产经营的,视为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是因为利润无法回报,我把股东的个人和家庭费用都塞进了企业,从买车到吃饭,不仅少交了企业所得税,而且达到了股东钱的目的。可以清楚地考虑税收风险。它是一种标准的逃税行为,既有企业所得税风险,也有个人所得税风险。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为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有一条光明的道路。如果您有能力上市企业,根据现行税收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和红利应享受差别化税收待遇。持有股份超过12个月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持有股份1至12个月,您应缴纳一半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您持有股份1个月,您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如果你不能上市,你只能走在新三板上市的道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2019年第78号公告,新三板上市企业个人投资分红也可根据上市公司政策适用差异化税收政策。

个人直接转让股权也是如此。一旦他们出售股权,将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您可能会说,股权转让不受特殊税收待遇和递延所得税的约束?你想得太多了。特殊税收待遇仅适用于公司股东。没有针对个人股东的特殊税收待遇政策。见后面的介绍。因此,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税收筹划来帮助你计划在转让股权时少交个人所得税,但所有的税收筹划都是有风险的,而且所有的税收筹划都不完善。

知道比做容易。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两兄弟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几年的经营,公司发展很好。我想继续扩大生产,但我得不到资金。当时,当地有一家大公司a,愿意投资。最后,讨论了a公司的投资,占34%的股份。两年后,该企业在账面上累积了数千万利润。此时,a公司提议支付股息。把它分开。毕竟,人们应该关注投资回报。结果,兄弟俩缴纳了数百万的个人所得税。这时,兄弟俩真的很蠢。我为什么要用这笔钱?我没有再把钱投资到这家公司。我白交了个人所得税。

在分析了个人直接持股的税务劣势之后,分析了其优势和劣势。个人直接持股将产生“即时纳税”的痛苦,但也有最甜蜜的税收负担。例如,与个人通过平台公司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相比,考虑到最终投资利润应回流至个人股东的水平,个人直接持股的税收负担有时是最轻的。为什么?我们以后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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