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个簿记员。我与公司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真正地
“我只是一名会计,负责记账。公司的税法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负责!”最近,一家公司因涉嫌税务违规而被检查部门立案检查。当检查人员联系该公司财务总监小黄进行询问和调查时,小黄说,他只是记账公司的会计,只负责记账,与税务违规无关。如果公司有税务违规和犯罪行为,作为直接参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人员,它真的没有责任吗?一配合检查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纳税、扣缴义务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缴税款,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公司接受税务检查时,参与财务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这是会计人员依法应尽的义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致使纳税人欠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被推到多个部门共同处罚。根据《重大税务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重大税务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督和联合处罚。其中,重大税务违规和不诚实案件的公告包括直接负责案件认定的财务人员和帮派成员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职业资格证书号码。总之,一旦公司的税务违规和不诚信案件达到公布标准,将公布直接负责的财务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员工的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纪律处分和管理措施。这样会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资信调查记录。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阻碍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偷税罪、公司发生税务违法犯罪后虚开发票罪等,可能被定义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根据《会计师管理办法》,因会计岗位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单位不得委派(聘用)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本单位不得聘任。处罚期满前,单位不得委派(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毕竟,谁敢说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税收法律法规不负责任?事实上,我相信大多数会计人员不会主动犯罪,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他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本的职业风险,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小心进坑!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