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收到自然人向税务机关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发票时,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民身份证和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复印件可留存备查。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农业开发公司等农业生产单位购买种苗,领取卖方开具的自产免税种苗销售发票时,可要求另一方提供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复印件,以备日后参考。
本表为A4水平格式,一式两份,一份为纳税人,一份为税务机关。
.填写说明:
1.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申报减免税。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识别号。
3. “纳税人姓名”:单位填写纳税人全名,个人填写纳税人姓名。
4. “税(费)类”:填写相应的税(费)类,用于申报减税政策。
5.“减税政策依据”:填写减税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文件编号。
6.“减税项目”:填写减税政策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7.“从减税期开始”:填写享受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8. “减税期限”:填写享受减税政策的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终止时间,则无需填写。
9. “附表”:填写税务机关要求办理本次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提供的减免税政策文件或附表名称。
10. “减免性质代码和名称”:填写税务机关统一编制的减免性质代码和名称。
11. “优惠项目编码和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减免项目统一编制的优惠项目编码和名称。
12. “减免方式编码和名称”:根据纳税人的减免项目填写税务机关统一编制的减免方式编码和名称。
13. “免税申报类型编码和名称”:根据纳税人的免税项目,结合免税申报栏填写税务机关统一编制的免税申报类型编码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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