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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殊的附加扣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这一个人所得税优惠~

  • 财税问答
  • 2021-02-17
  • 云小编
1、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条件是明确的,,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获取职务科技成果现金奖励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1) 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科研机构、大学中对完成或者转化岗位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非营利科研机构、大学应当公布科技人员名单有关科技人员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按规定办理。具体宣传办法由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2) 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包括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学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认定的其他技术成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科研机构、大学将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者经他人许可使用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是指给予科技成果的现金奖励非营利科研机构和大学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后三年(36个月)内提供的技术人员。(4) 非营利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按照《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查登记取得技术合同认可登记证书。二、形式简单,易于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1。自我投资与转型;(二)将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4、以科技成果为合作条件,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的价格进行投资,并转换股权或者出资比例;6、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三、 优惠待遇备案,在线路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客户备案登录-优惠备案-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填写内容)四、优惠享受,易于计算。假设一家合格科研机构从2019年1月合格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提取3万元,作为现金奖励给陈先生。陈先生本月工资10000元,扣除费用5000元,特别扣减1000元,累计特别附加扣减2000元。假设陈先生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不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享受优惠政策后,所得10000+30000=40000元,10000+30000=40000元,应税所得10000+30000*50%-5000-1000-2000=17000元,40000-5000-1000-2000=32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7000*3%=510元,32000*3%=960元,陈先生1月份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减少了46.9%。5、 特别提醒,不要粗心。(1) 企业提供的所有业绩转化证明材料必须是企业近三年新增的,且业绩转化结果必须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2) 企业科技成果应与研发项目一一对应,但不要求一一对应。一个项目可以对应多个(种类)成果,或者多个项目可以对应一个成果;(3) 单位在申报个人现金奖励和填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将本期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现金奖励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相结合,并将全额计入当期所得税“收入”一栏,将现金奖励的50%填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的“免税收入”一栏,并在备注栏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这样,每位科技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减去“免税所得”的差额及相关扣除额计算。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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