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标准应用案例-主要负责人和代理人
的判断。.案例1
a公司是一家经营高端品牌的百货公司,采用与品牌服装供应商合作的商业模式。高端品牌供应商B公司在A公司指定区域设立柜台(或专卖店)提供约定品牌商品,并指定销售人员销售商品。假设这种情况不包括租赁。
.B公司负责柜台货物的保管、销售、部署或下架,承担损失和损坏风险,并拥有未售出货物的所有权。B公司负责实际定价销售,a公司负责百货公司销售商品的统一收款和开票。a公司将从客户的付款中扣除10%并支付给B公司。a公司通过各种促销活动提高百货公司的整体业绩。促销活动分为a公司主导的促销活动和B公司的自我折扣活动。a公司主导的相关促销活动的部分费用由a公司承担,其中部分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担。B公司开展的折扣活动需要a公司的同意。a公司将要求其折扣范围和范围满足a公司的定位,如折扣范围不能太大,不能打折的新产品比例也不能太低。
如需退换货,a公司可决定为客户退换货、赔偿等事宜,然后向B公司追偿。假设客户C向a公司支付1000元购货款,在扣除100元后,a公司将向B公司支付900元。假设未考虑其他因素。
案例1分析 .在本例中,企业在将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应根据其对商品是否具有控制权来判断其是否是交易的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在客户支付货款之前,B公司可以支配货物的使用,如销售、部署或现货供应,并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因此,它对货物具有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客户C取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000元。
在将货物转让给客户之前,a公司不得将这些货物用于或要求B公司将其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禁止B公司将货物用于其他目的。因此,a公司不获得对商品的控制权,而只负责协助B公司进行商品销售。作为代理人,a公司在客户C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00元。
此外,应该注意的是,在这个例子中,有三个符号与控制有关:首先,从客户的角度来看,A公司应承担退货和赔偿的主要责任;其次,B公司承担商品的库存风险;第三,商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由供应商B决定,但a公司对商品的定价权有一定的影响。对与控制权有关的三个标志的分析无法明确区分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这些相关事实和情况的迹象只是支持对控制权的评估,不能取代对控制权的评估,也不能优于对控制权的评估,更不用说单独或附加评估了。综上所述,企业在将货物转让给客户之前,应根据其是否控制货物来判断其是否是进行交易的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在客户支付货款之前,B公司对货物具有控制权,是主要负责人。a公司尚未获得对货物的控制权,是代理人。案例2a公司是一家经营高端品牌的百货公司,采用自主品牌选择的直接经营模式。根据品牌定位,a公司选择高端品牌B公司作为其供应商之一。B公司提供约定品牌商品,并与其他品牌类似商品一起放置在指定位置。a公司指定销售人员销售品牌商品,负责柜台商品的保管、销售、部署或下架,承担丢失和损坏的风险,并拥有未售出商品的所有权。a公司为百货公司的商品制定统一的价格,并收取统一的付款。如需退换货,a公司可决定为客户退换货、赔偿等事宜。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则可从B公司处恢复。假定未考虑其他因素。案例2分析在本例中,企业在将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应根据其是否对商品拥有控制权来判断其是否是交易的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在客户支付货款之前,a公司可以支配货物的使用,如销售、部署或现货供应,并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它控制着货物。它是主要责任人,在客户获得对货物的控制时确认收入。我的理解是:本案的情况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在销售过程中,分为制造商和渠道,即可能需要几次销售才能到达最终用户。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布也是如此。在建材行业、百货行业、零售行业,只有渠道商、经销商甚至门店才能接触到更广泛的客户,因此上述合作模式将应运而生。合作模式一般分为“佣金模式”和“收购模式”。众所周知,格力空调采用买断模式。作为经销商或渠道提供商,主要是根据市场的变化来判断哪种模式更合适。如果是手续费模式,它是相对稳定的,就像租金一样。在买断模式下,当市场好的时候,你可以得到更多的商品,这意味着你可以赚更多的钱。因此,区分主要负责人和代理人也很重要有一个区分“佣金模式”和“买断模式”的问题。然而,控制权转移的迹象总是呈现多样化,并且在多个维度上存在不同的结果;在我看来,最常用的是谁来承担库存风险。定价可能是双方协调后匹配的相应权力,共同目的是以更好的价格销售产品;或者卖出更好的数量。库存风险是真实存在的。说起来并不容易:我们分担库存风险,但我们将确定由谁来承担。库存风险主要包括哪些风险?积压风险;如果产品长期无法销售,可能会发生减值,导致利益损失;损坏风险:如果产品损坏或毁坏,它将失去价值;减值风险:市场随时都在变化,产品的价格很可能随着市场情况而下跌;我经常想,这些风险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由谁来承担。通常结合业务考虑,我们可以粗略判断控制权的所有者。但是,目前,在实践中没有“实物盘点”,例如服务:A公司是广告中间商,接受B公司的广告佣金,在C公司的平台上发布广告。A公司是采用全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即a公司是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人?这里没有实物库存,只有相应的广告和促销服务。很难从库存风险来判断。我们只能找到控制权转移的其他迹象。一个更有用的方法是: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谁将承担广告的主要责任;如果由a承担,则a可能是主要负责人。目前,我遇到的是根据总量法进行的。案例分析到此为止~我希望它能帮助或启发您!转发支持,继续跟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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