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新增财务欺诈量化指标,关闭退市监管网络

  • 财税问答
  • 2021-02-03
  • 云小编

.原标题:增加了金融欺诈的量化指标,并组织了一个大型非法退市监管网络

.法律和时间变成了规则。随着新退市条例草案的出台,新一轮的退市制度改革正以更加严格和完善的态度走向a股市场。特别是在强制退市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将通过增加和修改交易、财务、规范和重大违法指标,从多个维度严厉打击规避退市行为,对相关上市公司形成警示。一些投资银行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示:“新规超出预期,条款设计细致全面,整体非常严格,许多条款的严格执行将对市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具体而言,为了进一步发挥重大非法退市的警示和清算作用,本次修订结合近年来金融欺诈案件的情况,增加了定量的可执行强制退市金融欺诈指数,将标准定义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假增加净利润的金额超过公司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每年发布当年年报,三年虚假增加净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或连续三年虚假增加利润总额超过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且三年虚假增加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或连续三年在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中虚报的总金额超过当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资产金额的50%,三年来,虚假记录的总金额已超过10亿元(如果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为负数,则取其绝对值)。

法律专家告诉记者,对于重大非法退市,有相对明确的标准。违反欺诈性发行、重大信息披露、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将被强制退市。博源投资和长盛生物都是先例。从规则结构来看,新增的比例+金额量化指标、财务欺诈和强制退市指标,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是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细化和补充,提高了可执行性。涉及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的欺诈性发行等重大违规行为强制退市,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情况共同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完善退市制度,全面加强退市力度。

在现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的基础上,金融欺诈量化指标的设计不仅应具有可执行性,还应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情况。因此,它也决定了量化指标的出发点是阻止极端重大的金融欺诈案件,形成市场威慑力,而不是通过这一指标强行清算大量上市公司。因此,要判断量化标准是否合理,应综合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和制度设计的功能性,全面客观地衡量新一轮退市制度的有效性。

一些会计专家进一步分析指出,从新指标的制定标准来看,上述规定针对的是少数情况恶劣、欺诈金额巨大的公司。例如,康德信、康美药业等对市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案件并非全部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假增加的净利润金额超过当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金额的100%,且连续三年虚假增加的净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条款,它调节和吓唬的主要是"亏"成"利"的局面。

从新指标的具体内容来看,虽然比例和金额都比较高,但仍然比较严格,尤其是资产负债表中虚假记录的总金额。“任何财务欺诈都将计入虚假记录总数,在计算因复式簿记导致的虚假记录总数时,可能会加倍。同时,比较基准是‘净资产’,而不是‘总资产’,这对造假公司来说更容易触及。”上述会计专家表示。“根据这一标准,如果未来康美出现类似案件,康美将因严重违法而被强制摘牌。”

事实上,提出这一轮改革的重大非法除名并不是第一次。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启动重大非法退市;2016年,*ST博远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揭发票据欺诈行为,成为首例重大信息披露违规退市行为,形成强大的市场威慑力;此后,2018年退市制度再次调整优化。在制度安排上,将欺诈性发行、重大违规重组上市和重大违规信息披露纳入退市范围,重大违规退市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应当指出,修订新条例的重点是根据信息披露重大非法摘牌的子类型引入具体的可执行定量判断指标,为进一步明确金融诈骗退市的判断标准,努力将重大金融诈骗的“害群之马”清理出市场。

投资银行家们说,大规模的非法退市是罕见的。只要严格执行,它就不必非常致命。重大违法指标不是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也不适合通过该方法撤销所有公司。“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更多地通过集体诉讼、行政处罚和移交公安等多种方式实现。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不同,退市不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唯一手段,也不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最佳手段。重大非法退市要突出“重大”,打击特大案件。

法律专家认为,重大非法强制退市的规范逻辑是上市公司的违法事实是否影响其上市地位。新的退市规定既保留了原重大违法退市的相关规定,又结合市场情况补充了量化指标,同时,还设计了底层子句。总体而言,新指标是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提高,且重大违法退市标准更加完善。

近年来,披露条款在重大非法除名中发挥了越来越灵活和积极的作用。美国的主要非法退市政策积极使用了披露条款,该条款适用于安然和瑞星。

鉴于金融欺诈退市指标的数量标准,法律专家也对记者进行了分析,“监管机构在制定量化标准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只要有定量标准,就会有逃避和遗漏,因此,在规则中规定了自下而上的规定,并有预防极端恶性案件的方法。”

在实践中,重大非法除名制度从无到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重大违规退市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程序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和优化,重大违规退市的力度将在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改革实践中不断加大。

扩大阅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欺诈退市标准,严厉打击金融欺诈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金宇采取纪律处分最高检察院继续加大对金融诈骗等犯罪的处罚力度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