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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将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对外开放

  • 财税问答
  • 2021-02-06
  • 云小编

.原标题:“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开放”

12月16日,银监会定期召开国务院政策简报会。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宏强调,保险业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服务。下一步,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开放将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公司、养老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有望加快扩张。此外,中国保监会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适当扩大保障责任,提供更加灵活的养老积累和领取服务。

“有一种说法是‘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我们称政府的养老金保障为第一支柱,企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为第三支柱。”黄宏表示,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统一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长期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第三支柱的保障水平。

黄宏指出,与成熟的保险市场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相对滞后。数据显示,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寿险保费收入约占总保费收入的50%,而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35%以上。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中国养老年金保险原始保费收入仅551亿元,仅占寿险原始保费收入的2.1%,累计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5600亿元。

黄宏透露,下一步银监会将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对外开放。通过引进国外养老保险业务运营和养老管理的成熟经验,可以提高我国保险业的运营水平,服务于人民群众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此外,专业市场参与者也将加速其发展。黄宏表示,银监会支持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养老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深入培育养老金融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养老长期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新途径,在第三支柱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支持产品创新方面,黄宏表示,银监会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适当扩大保障责任,提供更加灵活的养老积累和代收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根据消费者需求创新发展,提供具有长期到终身征集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特别是能够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积累的养老资金有效对接的现货年金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满足创新、创业和就业群体的安全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养老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金融技术等手段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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