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关于会计档案管理,这七个问题应该注意!
会计档案是指本单位在核算、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过程中收到或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形成的电子会计档案,通过计算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传输和存储。在实践中,由于工作疏忽,一旦有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可能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罚。那么,在会计档案管理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让我们看看下面的问题1。哪些会计资料应该归档?按照规定,下列会计资料应当归档: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辅助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转移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会计档案评估意见等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问题2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时限要求是什么?本单位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统称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备案范围和备案要求,负责定期整理、归档应归档的会计资料,编制会计档案清单。本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延期移交的,应当经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批准。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暂不超过三年保存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在临时保管期间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问题3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明细表,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封存原件。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应当一并移交,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随阅览平台一并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测。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被接受。问题4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是否可以借出?本单位保管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需对外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会计档案借阅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借阅的会计档案,保证借阅的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问题五: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应注意哪些事项?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和相应职责。问题6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会计档案何时移交?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建设项目接收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问题7识别后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执行哪些销毁程序?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下列程序销毁:1、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份数、起止年度、档案号、保存期限等,待销毁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时间。(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署意见。3、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销毁会计档案,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人监督销售。会计档案销毁前,销售主管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内容进行清点;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销毁电子会计档案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接受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的监督。特别提醒-请记住会计文件的保留期!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定期储存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日起计算。具体要求如下: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一般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务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