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合同时会计师必须审核的五个要点!
一位会计问:你能教我如何审核合同吗?当然企业财务通常需要参与合同签订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增加财务会签。但是,与企业法务部门的综合审计不同,财务审计侧重于对合同中财务条款的审查和核实。具体来说,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合同金额审核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与相应的资源项目相匹配,是否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限额内,超出部分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文本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与合同附件中的数据是否一致,大写和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对于框架合同,注意框架合同的金额是否合理,金额上限是否设定。2、结算条款审核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预付款、付款进度、承兑付款的管理要求。例如,一些企业规定设备材料采购原则上不需要预付款,根据实施进度分批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合作伙伴的信用评级确定。特殊情况下确需支付预付款的,须经管理层特别批准后方可支付。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企业明确规定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以现金结算。本合同文本中涉及收款人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但总行、分行和受托第三方除外。3、涉税事项审计主要关注合同约定的计税、开票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票类型,则发票类型应与合同的业务内容和性质一致,并结合合作伙伴组织所在地、劳务发生地和业务内容进行判断;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当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开具及所含税率;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则应以模糊的方式进行,如“乙方应根据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财务要求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最后,应特别注意行政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如合作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对方可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报销专用收据;如果合作内容是政府行政机构职责范围以外的广告、宣传、培训等业务操作,另一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式税控发票。4.审查特别事项。对于租赁合同,需要判断租赁形式是否符合企业资产管理规范。例如,一些企业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租赁;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设备,不得以租赁方式取得资产;经营租赁应在经济上可行。审查关联交易合同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是否符合企业规定;如果是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是否在当年剩余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捐赠和赞助合同应侧重于交易的税务事宜。根据企业所得税抵扣要求,非广告赞助费用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涉及定金或定金条款的合同,应当审查定金或定金收据的签发方式。5.除上述审计内容外,企业合同财务审计师一般负责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根据合同业务性质和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的印花税项目。对一些特殊项目,也要出具审查意见。如租赁合同,在合同评审意见中增加“经评审,该合同为经营租赁合同”。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