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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教育部发布文件,禁止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 财税问答
  • 2021-01-27
  • 云小编

.原标题:财政部和教育部发布的文件——严禁挪用和截留义务教育经费

12月7日,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各地从切实落实经费共享和管理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款管理切实规范公共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据了解,自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然而,近年来,部分地方由于义务教育经费不足、财政困难、学校管理基础薄弱等原因,暴露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预算安排、经费配置、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这两个部门强调,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发展,各级财政按照规定分享的公共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确保省级以下财政分担公共资金责任的落实。

省财政和教育部门应根据预算管理等相关财政改革要求,监督和指导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因地制宜优化和完善地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共资金。严禁拖延拨款、挪用、截留、扣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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