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致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督促整改2013年以来全市防空地下室迁建费征管专项审计问题,该专项审计已于去年年底实施。到目前为止,所有问题都得到了纠正,出台和修订了十多项规章制度,促进了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对人防地下室迁建费的收取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人防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不收取迁建费,针对这些问题,非法减免异地建设费、缺乏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未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租赁管理不规范等,审计提出了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完善维修、规范租赁等审计建议。
对此,市人防办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标本兼治,力求整改实效。一方面,对审计中发现的71个问题进行全面分类整理,建立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推动问题整改。另一方面,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要落实“立竿见影”的措施,又要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并修订了《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人防地下室维护管理的意见》等十多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规范了人防工程立项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和制度问题。在审批管理方面,市人防办和审批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出具防空地下室相关审批文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时,应出具防空地下室登记批准文件,以进一步采取制度措施,防止漏报审批、付款漏报施工等问题。在维护管理方面,针对目前人防工程改造不重视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现状,市人防办制定了《关于加强人防地下室维护管理的意见》,实现人防工程维修管理体制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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